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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布告

对表担保布告

2011-08-31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必发集团科技     布告编号:201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布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齐全 ,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沉大遗漏。

 

  为保险公司持续、稳重发展 ,保障各控股公司的出产经营必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为武汉必发集团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4,9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 为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3. 为武汉必发集团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4. 为武汉必发集团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二、   被担保人情况

  1.武汉必发集团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闵大勇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注册本钱:34,059.01万元

 。4)经营领域:重要经营激光设备的开发、造作、销售等。

  武汉必发集团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的4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蕴含本次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4900万元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 ,该公司归并报表总资产为82,308.39万元 ,负债为35,022.92万元 ,净资产为47,285.47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42.55%。2010年净利润为5910.16万元。该公司未产生对表担保事项。

  2、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    注册本钱:3,000万元

 。4)    经营领域:重要经营大功率激光器、激光加工成套设备、激光加工服务等。

  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的7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蕴含本次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7500万元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 ,该公司总资产为23,506.00万元 ,负债为16,283.04万元 ,净资产为7222.9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69.27% ,2010年净利润为1085.08万元。该公司未产生对表担保事项。

  3、武汉必发集团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

 。3)注册本钱:23,700万元

 。4)经营领域:重要经营光器件和光?榈。

  武汉必发集团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控股比例为96.19% ,天然人李保根持有1.27%、王长虹持有1.27%、杨新民持有1.27%的股权 ,公司与天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蕴含本次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天然人股东不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 ,该公司归并报表总资产为82,266.10万元 ,负债为49,578.67万元 ,净资产为32,687.43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60.27% ,2010年净利润为3164.06万元。该公司未产生对表担保事项。

  4、武汉必发集团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本钱:9,000万元

 。4)    经营领域:重要经营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资料开发、造作和销售。

  武汉必发集团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蕴含本次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 ,该公司归并报表总资产为24,867.69万元 ,负债为9,770.81万元 ,净资产为15096.88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39.29% ,2010年净利润为3915.81万元。该公司未产生对表担保事项。

  三、   担保和谈的重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障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金额额度为准。

  四、   董事会定见

  为了实现董事会下达的2011年年度经营指标 ,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致力加大市场启发力度 ,积极开发新客户和新市场 ,力争实现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赞成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且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作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可能有效节造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处不涉及其他对表投资行为 ,且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均优良 ,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

  本次担保计算金额为33,400万元 ,由于已经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上述为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来方可执行。

  五、独立董事定见

  公司独立董事彭海朝、吕卫平、杨海燕均以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有关司法、律例的划定 ,公司的审议法式切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 ,没有侵害中幼股东的利益 ,赞成此规划。

 

  六、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3,400万元 ,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50%。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公司的对表担保事项中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表 ,无其他对表担保。

 

  七、   其它

  公司将实时披露本次担保事项和谈签署和其它进展或变动情况。

 

 

 

 

  特此布告。

 

必发集团董事会

二○逐一年仲春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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